苏州巴蜀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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溧水区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行业须知,苏州巴蜀消防
发布时间:2020-07-13

3.3辅助生产设施(不包括污水处理场)的消防用水量可按301计算,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不宜小于2h.3.4可燃液体储罐区消防用水量的确定:3.4.1应按火灾时消防用水量至大罐组计算,其水量应为配制泡沫用水及着火罐和邻近罐的消防冷却用水量之和。3.4.2配制泡沫用水量的确定,详见泡沫混合液用量、泡沫液储量的计算规定。




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指哪些?(1)遇水燃烧或遇水发热的物质存放场所。如活泼金属、生石灰、苛性l钠等;(2)粉尘密布场所;(3)高压电气设备场所;(4)不溶于水的可燃液体存放场所;(5)浓硫l酸、浓HNO3存放场所;(6)高温生产设备场所;(7)因水渍造成严重损失场所。水消防系统的分类:(1)按系统特征、灭火原理分类:消火栓给水系统——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、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;自动喷水灭火系统——闭式系统、开式系统;湿式系统、干式系统、预作用系统;雨淋系统;水幕系统;自动喷水-泡沫联用灭火系统。




《高规》7.3.4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,其水深应保证消防车的消防水泵吸水高度不超过6.00m。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高层建筑的外墙距离不宜小于5.00m,并不宜大于100m。问题:1、《建规》高于《高规》2、“宜"和“不宜”条款用作“强条"违背规范用词解释鉴于以上原因江苏规范就低要求!以前江苏地区不强调此距离要求,但近来审查常提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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